中小企業服務中心
為協助中小企業改善經營環境,推動相互合作,並輔導其自立成長,以促進中小企業之健全發展, 嘉義市政府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,乃函指定嘉義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成立嘉義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,綜理其事.
▪ 服務項目
1.傳達政府政令及各項輔導措施,並提供相關資訊。
2.辦理有關生產技術,經營管理,財務融通,資訊管理等座談、講習、訓練或觀摩活動。
3.受理中小企業申請輔導案件,轉介適當的輔導體系予以輔導。
4.洽聘專家輪駐服務中心,提供指導與諮詢服務。
5.聯繫中小企業,調查經營動態及所需之服務。
6.辦理政府委辦之業務及協助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中小企業相關業務。